【協同宣傳】【衛生福利部】轉知衛福部新增1類、增訂2類電子病歷交換欄位(草案)及修正4類電子病歷交換欄位與格式之標準規範
轉載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109年12月16日衛部資字第1092660510號函
主旨:檢送本部新增1類、增訂2類電子病歷交換欄位(草案)及修正4類電子病歷交換欄位與格式之標準規範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新增、增訂三類電子病歷交換欄位(草案):
1.依據本部「電子病歷交換欄位與格式之增修或廢止提案及審查原則」辦理。
2.現業依前開提案及審查原則,完成新增「出院護理摘要」及增訂「門診病歷」、「檢驗報告」共3類電子病歷交換欄位(草案)。
3.上述文件業已刊載於本部電子病歷推動專區,若貴單位對上述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,請於刊登起30日內函復本部。
二、修正四類電子病歷交換欄位與格式之標準規範:
1.本部109年6月15日衛部資字第1062660227號函諒達。
2.此次修正「檢驗報告」、「成癮醫療初次評估紀錄」、「成癮醫療追蹤評估紀錄」、「酒精使用疾患確認檢測紀錄」共四類電子病歷交換欄位與格式之標準規範。
3.上述文件業已刊載於本部電子病歷推動專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