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協同宣傳】【食品藥物管理署】食藥署訂定「使用電子健康照護資料執行藥品流行病學安全性研究指引(草案)」,如有意見者請於60日內發函至食藥署陳述
轉載FDA藥字第1111401538號函
主旨:有關本署訂定「使用電子健康照護資料執行藥品流行病學安全性研究指引(草案)」,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,如有修正意見者,請於發文日60日起內來函陳述意見,請查照。
轉載FDA藥字第1111401538號函
主旨:有關本署訂定「使用電子健康照護資料執行藥品流行病學安全性研究指引(草案)」,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,如有修正意見者,請於發文日60日起內來函陳述意見,請查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