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藥學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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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協同宣傳】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】轉知「特管辦法細胞治療技術銜接細胞治療製劑應檢附技術性資料指引(草案)」,如有修正意見者請於60日內發文至食品藥物管理署陳述

轉知FDA藥字第1091407968號函

主旨:檢送「特管辦法細胞治療技術銜接細胞治療製劑應檢附技術性資料指引(草案)」(如附件),惠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,如有修正意見者,請於文到60日內來函陳述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近年來生物醫學技術快速勃發展,再生醫療領域已於國際間盛行、為促進我國相關領域之發展,滿足我國醫療迫切之需求,並配合我國細胞治療雙軌管理制度間,研擬完善並多元之銜接申請機制,協助技術轉型升級為產品化發展,有助縮短藥品研發時程,爰制定「特管辦法細胞治療技術銜接細胞治療製劑應檢附技術性資料指引(草案)」,使藥品研發有所依循,帶動我國生技產業發展。
二、相關資料可至本署網頁下載:業務專區>藥品>再生醫療製劑管理專區>相關規範。